新華社消息,日前,國務院公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科學民主依法決策。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是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為進一步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重大行政決策的質量和效率,《條例》堅持將黨的領導貫徹到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重大行政決策的作出和調整程序、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了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二是細化了重大行政決策的作出程序。三是規范了重大行政決策的調整程序。四是完善了重大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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