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2月19日訊 據證監會網站消息,北京證監局發布關于對北京中資北方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資北方”)采取責令暫停新增客戶監管措施的決定。
經查,中資北方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一是在發生影響公司經營管理的重大事件時,未及時向我局及分支機構所在地證監局報告;二是未如實向我局報告相關情況,嚴重影響監管工作正常開展;三是公司内控管理薄弱,分支機構管理混亂,公司多家分支機構存在未向當地證監局備案場地變更、員工管理混亂等問題。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第三條的規定。按照《暫行規定》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北京證監局責令中資北方全面整改,暫停新增客戶一年。整改期間不得開展營銷推廣、新客戶投顧服務等業務活動。中資北方同時應做好來訪客戶接待、矛盾糾紛解決及合規管理等工作。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三條: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加強合規管理,健全内部控制,防範利益沖突,切實維護客戶合法權益。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三十三條: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其人員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采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增加内部合規檢查次數並提交合規檢查報告、責令清理違規業務、責令暫停新增客戶、責令處分有關人員等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中國證監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以下為原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北京中資北方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2020〕24號
關于對北京中資北方投資顧問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暫停新增客戶監管措施的決定
北京中資北方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我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你公司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一是在發生影響公司經營管理的重大事件時,未及時向我局及分支機構所在地證監局報告;二是未如實向我局報告相關情況,嚴重影響監管工作正常開展;三是公司内控管理薄弱,分支機構管理混亂,公司多家分支機構存在未向當地證監局備案場地變更、員工管理混亂等問題。
以上事實有相關證監局通報函件、公司報告及談話筆錄等證據證明。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第三條的規定。按照《暫行規定》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我局責令你公司全面整改,暫停新增客戶一年。整改期間不得開展營銷推廣、新客戶投顧服務等業務活動。你公司同時應做好來訪客戶接待、矛盾糾紛解決及合規管理等工作。
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立即開展全面整改工作,嚴格落實《暫行規定》等相關規定,切實提高合規管理水平,在暫停期内按月向我局報送整改進度情況。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内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内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
2020年1月22日
(責任編輯:張倩蓉)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
下載財華財經APP,把握投資先機
https://www.finet.com.cn/app
更多精彩内容,請點擊:
財華網(https://www.finet.hk/)
財華智庫網(https://www.finet.com.cn)
現代電視FINTV(https://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