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訊, 《關於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19日發布。意見明確,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
意見提出,要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環一批、規范一批”的思路,推進三項主要任務。一是禁止生產銷售超薄塑料購物袋、超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廢塑料進口。分步驟禁止生產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分步驟、分領域禁止或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制品、快遞塑料包裝等。二是研發推廣綠色環保的塑料制品及替代產品,探索培育有利於規范回收和循環利用、減少塑料污染的新業態新模式。三是加強塑料廢棄物分類回收清運,規范塑料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開展塑料垃圾專項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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