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燕子」趙薇近來過得不太好。備受關註的投資者訴祥源文化(600576-CN)、趙薇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迎來最新進展。
杭州中院判決認定祥源文化的信息披露問題對投資者和市場預期產生了嚴重誤導,其違法行為構成「虛假陳述」,原告損失與虛假陳述行為存在因果關係,祥源文化應承擔賠償責任,趙薇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判決祥源文化支付原告王女士賠償款、利息合計54535.83元,趙薇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事件發生後,祥源文化股價大跌。
2016年12月26日,祥源文化(在當時為:萬家文化)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稱,公司第一大股東萬好萬家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家集團」)將其持有的1.85億股公司股份,轉讓給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簡稱「龍薇傳媒」),佔公司股份總數的29.135%,轉讓價為30.6億元。龍薇傳媒的大股東正是趙薇。
幾天後,上交所邀請喝茶,詢問收購的巨額資金來源。就此暴露了趙薇夫婦企圖高槓桿借款30.56億元的如意算盤。此後,在監管層不斷追問的壓力下,2017年3月份,龍薇傳媒終止了收購方案,趙薇控股祥源文化的計劃化為泡影。
不過在坑股民的同時,趙薇也順道坑了自己。
據《證券法》及相關司法披露,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因虛假陳述導緻投資者權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在處罰決定公佈後,全國各地陸續有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為由,起訴祥源文化等被告。
2018年4月17日,祥源文化發佈公告稱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查明,龍薇傳媒、萬家文化涉嫌信息披露違法的主要事實包括在控股權轉讓過程中,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對萬家文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併處60萬元罰款,對龍薇傳媒、趙薇等相關責任人一併處罰。
受事件影響,股價一跌再跌。
從2016年11月25日停牌日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到2017年3月31日宣告股權轉讓終止,祥源文化的股價從18元/股上下一度衝高至到25元/股,最終跌到了13元/股附近,區間最大跌幅近5成。截止2019年1月18日,祥源文化公司收盤於4.3元/股。股價暴跌近83%,市值蒸發超百億。
據祥源文化發佈的2018年度三季報披露,公司共計收到 456 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訴訟金額共計5766.6萬元。上述456起訴訟案件,其中1起已撤訴,19起已經於2018年7月18日召開庭前會議,已召開庭前會議的19起案件中16起已於2018年8月2日開庭審理;另有2起案件已於2018年 9月19日開庭審理,剩餘437起案件(含已召開庭前會議但尚未正式開庭的3 起)未開庭審理,除已撤訴案件外剩餘 455 起案件訴訟金額共計5762.4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涉及被告趙薇的證券虛假陳述案屬全國首例判決。
事件發生之後,對於趙薇來說,訴訟金額不足一提,但對於整個股市來說影響惡劣。
上交所表示:「龍薇傳媒作為上市公司的收購人,在自身資金準備不足、資金來源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貿然籌劃收購事項,且未充分提示終止風險。在股權轉讓過程中,相關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及披露不及時,嚴重損害投資者知情權。」
此外,由於公司頻繁出現狀況,在未來一段時間,很難讓投資信任,對該公司未來的發展將會帶來很大的阻礙。
公告顯示,為避免公司因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而產生經濟損失,原實際控制人孔德永於2017年8月4日承諾,如因個人違反證券法律法規導緻上市公司需承擔任何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而遭受經濟損失的,均由孔德永無條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賠償;同時,公司間接控股股東祥源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進一步承諾對此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隨著我國投資者維權意識不斷增強,相關條款也在實施保護。
根據《證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幹規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財政部等行政處罰(或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決),權益受損的股民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投資損失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印花稅、傭金及利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據財報披露;:祥源文化運營平穩,目前公司各項業績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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