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發改委發布關於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2021年起,對新備案集中式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和新核准陸上風電項目,中央財政不再補貼,實行平價上網。2021年新建項目上網電價,按當地燃煤發電基准價執行;新建項目可自願通過參與市場化交易形成上網電價,以更好體現光伏發電、風電的綠色電力價值。2021年起,新核准(備案)海上風電項目、光熱發電項目上網電價由當地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具備條件的可通過競爭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網電價高於當地燃煤發電基准價的,基准價以內的部分由電網企業結算。本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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