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大唐潼金(08299-HK)公布,公司最近接獲公司前執行董事李盛良提交的清盤呈請,內容有關公司未能根據可換股債券第54號支付逾期並應付的款項。
公司於2009年8月21日發行了可換股債券第54號,到期日為2013年4月30日,而李先生為首位債券持有人。於2018年9月5日,公司接獲由Mayson Associates發出的Mayson傳訊令狀,其中聲稱李先生已於2017年1月11日轉讓其於可換股債券第54號的權益。
公司從未對可換股債券第54號提出爭議,並一直於其財務報表中累計可換股債券第54號的本金。然而,公司僅須支付其合法擁有人可換股債券第54號項下到期款項,並已多次要求李先生及Mayson Associates澄清可換股債券第54號的擁有權,以便進行和解。截至上周五,雙方均未提供明確答覆。在2017年4月或前後,公司亦獲告知另一方曾聲稱李先生於2009年8月19日將可換股債券第54號質押作為某項私人貸款的擔保,而該方已要求公司悉數支付在可換股債券第54號項下的到期款項。該方出示了看來是可換股債券第54號的原件,而根據可換股債券第54號的條款及條件,該原件必須先行交還本公司,才可獲支付可換股債券第54號項下的到期款項。有鑒於此,公司已要求李先生自該方取回可換股債券第54號的原來證明,但直至本公告日期,公司未察覺李先生曾就取回該證明採取了任何有意義行動。Mayson法律程序定於2020年7月31日進行聆訊,公司並正於上述聆訊上尋求解決有關可換股債券第54號的擁有權問題。
公司已獲得財務支持,以使公司能夠於該呈請得到解決前繼續正常營運。公司的主要經營附屬公司Tongguan Taizhou Mining Company Ltd,並未亦無受到呈請的影響,營運正常。
於2020年7月7日,公司就所有公司股份的買賣及╱或轉讓提出申請認可令。該申請定於2020年7月14日開始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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