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被罰僅隔四日,東望時代(600052)又因信披不完整、不及時被監管警示。
上交所12月12日公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于12月11日作出監管措施決定,對東望時代及時任董秘姚炳峰予以監管警示。
經查明,2023年11月7日,東望時代披露關于補充披露評估報告的公告稱,公司經自查發現,2022年6月公開挂牌轉讓建設用土地收益權事項中,因工作疏忽,未按規定披露資産評估報告,故于同日進行補充披露。相關交易已經2022年7月7日召開的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且截至目前交易已完成。公司前述轉讓建設用土地收益權事項達到應當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標准,應當披露標的資産由資産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而公司未按規定披露資産評估報告,僅披露了土地估價咨詢報告,遲至11月7日方才予以補充披露。
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指出,上市公司重大資産交易是市場和投資者關注的重大事項,相關資産評估報告可能對投資者決策産生較大影響。東望時代重大資産交易信息披露不完整,未按規定及時披露由資産評估機構出具的資産評估報告,損害了投資者的知情權;時任董事會秘書姚炳峰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信息披露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因此,決定對東望時代及時任董事會秘書姚炳峰予以監管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上周,東望時代股東方也因未及時披露相關信息而被監管處罰。
12月8日晚間,東望時代公告稱,公司知悉浙江證監局于12月7日對廣廈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出具了《關于對廣廈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決定書》顯示,廣廈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廣廈建設、廣廈投資、樓江躍、樓忠福和樓明,系東望時代持有5%以上表決權的股東。2023年7月3日,廣廈控股放棄東望時代105,636,712股股份的表決權,占公司總股本的12.51%。7月5日,東望時代披露《關于股東放棄表決權暨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7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送達《執行裁定書》,裁定廣廈控股所持東望時代49,086,712股股份的所有權及其他權利自裁定送達時向買受人轉移,上述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5.81%。7月26日,東望時代披露《關于公司股東所持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賣進展暨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但廣廈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遲至8月5日才通過東望時代披露《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放棄表決權)》《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執行法院裁定)》。
浙江證監局指出,廣廈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的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決定對廣廈控股、廣廈建設、廣廈投資、樓江躍、樓忠福、樓明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東望時代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董事會將按照《決定書》要求,督促廣廈控股及其一致行動人加強整改。同時,公司將進一步加強相關人員對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文件的學習,強化規範運作意識,加強信息披露管理,切實提高公司規範運作及信息披露水平,充分維護上市公司以及中小股東的利益。
來源:中國財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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