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後文簡稱《意見》)發佈,“從全域和戰略高度”對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提出要求,明確提出“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打通制約經濟循环的關鍵堵點”,全面推動中國市場做大做強。
打破市場藩籬,暢通中國經濟循环。
早在2015年8月,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發展現代流通業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提出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旺消費促發展。去年12月,習主席主持召開的深改委會議表態“構建新發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設高效規範、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制度規則,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範圍內暢通流動”[2]。本次《意見》的出臺,確立了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方式、方向。
破立並舉,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原則、目標、重點任務
1. 《意見》提出的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工作原則包括:立足內需,暢通循环;立破並舉,完善制度;有效市場,有為政府;系統協同,穩妥推進。五個主要目標為:1)持續推動國內市場高效暢通和規模拓展;2)加快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3)進一步降低市場交易成本;4)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升級;5)培育參與國際競爭合作新優勢。
2. 從重點任務來看,主要包括:1)強化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包括對產權保護制度、市場准入制度、公平競爭制度、社會信用制度等方面的建立健全和維護。2)推進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建設現代流通網路、完善市場訊息交互管道、推動交易平臺優化升級。3)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加快發展或培育土地和勞動力市場、資本市場、技術和資料市場、能源市場、生態環境市場。4)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準統一。健全商品品質體系、完善標準和計量體系、全面提升消費服務品質。5)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健全統一市場監管規則、強化監管執法、提升監管能力。6)進一步規範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干預行為。包括著力強化反壟斷法律法規的完善和審查品質、加強對平臺經濟等新業態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制、破除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清理廢除妨礙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規定做法、持續清理招標採購領域違反統一市場建設的規定和做法等。
3. 資本市場方面,《意見》提出加快發展統一的資本市場,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資本要素是最重要的生產要素之一,為充分發揮資本要素的作用,完善統一的資本市場必不可少。統一的資本市場是統一的要素和資源組成部分,也是全國統一大市場中的重要一環。《意見》提出“加快發展統一的資本市場”,要求統一監管、規則及制度,開展制度和業務創新,發展動產融資、供應鏈金融,繼續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防止資本無序擴張。我們認為結合本次《意見》的出臺,中國資本市場改革有望繼續穩步推進。年初至今,以全面註冊制為牽引,已有多項資本市場改革相關檔依次出臺,未來各項改革措施有望繼續落實、繼續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加強金融支援實體經濟力度,這對助力企業實現高品質發展、產業升級、構建新發展格局等均具備積極意義。
綜上來看,全國統一大市場助力中國經濟高品質發展。近年來,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工作取得較多進展,如電子商務、交運物流等領域循环領域核心產業加速發展。但也存在諸如區域限制、市場分割、規則不同、標準不一、工作缺乏指引等問題,本次《意見》的出臺有助於從中國全域出發,全方位、多角度改善市場環境。結合當前中國經濟所處的轉型階段以及國際環境的變化,我們認為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助力中國經濟高品質發展的必經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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