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星光集團(00403.HK)公佈,於2021年6月18日,星光印刷(蘇州)有限公司(該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賣方)與孫亮、張玮(均為獨立第三方)訂立協議A,據此,賣方擬向孫亮、張玮出售物業A的80%及20%的物業及土地使用權,代價為人民幣574.24萬元(相等於約695.68萬港元);及與孫亮、胡忠文、黃東(均為獨立第三方)訂立協議B,據此,賣方擬向孫亮、胡忠文、黃東出售物業B的39%、45%及16%的物業及土地使用權,代價為人民幣408.48萬元(相當於約494.86萬港元),總代價共約為人民幣982.72萬元。
物業A為位於中國上海市靜安區萬航渡路829弄1號2203室的辦公室,總建築面積為249.67平方米。物業B為位於中國上海市靜安區萬航渡路829弄1號2204室的辦公室,總建築面積為177.6平方米。公司預期自出售事項確認淨收益(經從代價中扣除物業的賬面價值、相關法律費用、佣金、稅項及開支)約為人民幣6,100,000元,將於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財政年度入賬。
集團獲得的出售事項所得淨額將用作(i)於機會出現時投資於其他具可觀回報及對核心業務有協同效應的投資;及(ii)集團的一般營運資金。
物業目前由集團作辦公室用途。為優化集團所持物業的使用,並考慮到根據性質相近及該物業區内的物業的市值以及上海目前物業市況釐定的物業現行市值,董事會認為出售事項乃本公司以合理價格變現物業價值的良好商機,讓集團可重新部署其資源至其他可提供更佳及更具可觀回報的投資機會。董事會認為,出售事項的條款屬一般商業條款,誠屬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
下載財華財經APP,把握投資先機
https://www.finet.com.cn/app
更多精彩内容,請點擊:
財華網(https://www.finet.hk/)
財華智庫網(https://www.finet.com.cn)
現代電視FINTV(https://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