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網站消息,2月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醫務人員安全維護良好醫療秩序的通知》。
《通知》明確疫情防控期間涉醫違法犯罪防范處置工作要求,並提出7類將予以嚴厲打擊的涉醫違法犯罪情形,包括(一)毆打、故意傷害、故意殺害醫務人員的;(二)以暴力、威脅等方法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或者公然侮辱、恐嚇、誹謗醫務人員的;(三)對醫務人員實施撕扯防護用具、吐口水等行為,可能導致醫務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四)以暴力、威脅等方法拒不接受醫療衛生機構的檢疫、隔離、治療措施,或者阻礙醫療衛生機構依法處置傳染病患者屍體的;(五)強拿硬要或者故意損毀、占用醫療衛生機構的財物,或者在醫療衛生機構起哄鬧事、違規停放屍體、私設靈堂,造成秩序混亂、影響疫情防控工作正常進行的;(六)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器具或者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醫療衛生機構的;(七)其他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療秩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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