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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證協12月4日發布,為有效履行自律管理職責,規范實施自律措施,保障自律管理對象正當權利,促進證券業高質量發展,在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協會對《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管理措施和紀律處分實施辦法》《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監察案件辦理規則》《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監察專業委員會組織規則》進行修訂,形成《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措施實施辦法》《中國證券業協會自律處分委員會辦案規程》,經第六屆理事會第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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