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香港特区地政总署今日公布已根据《政府租契条例》(第40章),向受该条例管制的物业及其他若干物业,发出下列地税缴纳通知书:(一)每年地税超过100元,计至2024年6月24日为止的半年地税;及(二)每年地税不超过100元,只须五年缴交一次,计至2024年6月24日的五年地税。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