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香港特區地政總署今日公布已根據《政府租契條例》(第40章),向受該條例管制的物業及其他若干物業,發出下列地稅繳納通知書:(一)每年地稅超過100元,計至2024年6月24日為止的半年地稅;及(二)每年地稅不超過100元,只須五年繳交一次,計至2024年6月24日的五年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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