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中国华君(00377.HK)公布,內容有关涉及根据特別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收购恒利丰商城(大连)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及债务之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收购事项须待于2021年6月30日或之前达成该协议项下的条件后方告完成。于本公告日期,收购事项之若干条件尚未完全达成,因此该协议已相应失效。截至本公告日期,买方尚未向卖方支付任何款项。
华君国际集团于2020年6月5日交易时段后公布,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华君百货(大连)有限公司向主席兼主要股东孟广宝收购恒利丰商城(大连)全部股权连债务,其拥有位于大连市金州区三层高购物商场合共650个商业单位物业,代价9880万人民币,将透过发行1.08亿元五年期零息可换股债券支付,换股价38元,较6月5日收市价有溢价222.58%;可兑换新股占扩大后股本4.4%。
进行收购事项之原因及裨益为集团一直寻求合适的投资机会,以加强其在中国物业发展及投资业务建立方面的现有分部。由于代价将透过发行可换股债券项下之换股股份完全偿付,故公司将不会面对代价之任何即时现金流出,故可将其现有资金用作集团之一般营运资金或其他投资机会(如适用)。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陆
财华香港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