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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華社訊】恒益控股(01894.HK)公布,有關公司原訴傳票事項,原告及被告董事已於2026年11月2日提交同意傳票,香港高等法院於11月4日作出同意令,包括被告董事須於同意令作出起42日內提交並送達反對誓章,原告如擬提交回覆誓章須於其後28日內提交;原定於11月5日進行的提訊聆訊予以撤銷,押後至另行訂定日期。(出處:財華港股智能寫手)
港交所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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