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要求,3家以上(含3家)航空运输企业参与运营的国内航线,国内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航空运输企业依法自主制定。合理确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运价的调整范围、频次和幅度,确保航空运输市场平稳运行。本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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