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印發《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2年,基本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内地醫療機構使用港澳上市藥品醫療器械的體製機製。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内地與港澳地區藥品醫療器械研發、生產、流通和使用的「軟聯通」機製,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醫藥產業融合發展,積極穩妥開展港澳外用中成藥審評審批、港澳藥品醫療器械在大灣區内地生產等試點工作;建立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技術支撐機構,促進粵港澳大灣區醫藥產業快速健康發展;憑借粵港澳大灣區的國際化區位優勢,推進中醫藥標準化、現代化、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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