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點地産網訊:6月20日,浙江省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調整《義烏市人才購房補助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部分條款的通知。
據了解,該辦法提出,取消本市戶籍要求,即取消適用條件中“具有本市戶籍”的規定。
同時,調整在義烏工作(社保繳納)滿2年以上要求。具體而言,取消“在義烏工作滿2年要求”、“在義烏繳納職工基本養老(醫療)保險2年以上”的規定。其中申報時連續社保繳納時間已滿2年的,承諾享受政策後繼續在義烏工作5年及以上;社保繳納時間未滿2年的,承諾服務年限=7年-已服務本市用人單位年限。
另外,《辦法》提出,調整按揭貸款首付款比例要求。取消人才購房補助政策兌現時“所購住房辦理按揭抵押的,首付款(含優惠款)不少于購房總價的50%”的規定,但優惠款須全額用于首付。
該《辦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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