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9月11日,香港證監會禁止新鴻基投資服務有限公司(新鴻基投資)及新鴻基期貨有限公司(新鴻基期貨)(統稱新鴻基)前持牌代表莫卓玲(女)重投業界42個月,由2026年9月11日起至2030年3月10日止。
證監會經調查後採取上述紀律行動。調查發現,在2009年至2021年期間,莫在未取得新鴻基七名客戶的書面授權下,以委託方式在他們的帳戶內進行交易。她亦在2015年7月至2020年9月期間向其中兩名客戶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帳戶資料,並於2021年1月及4月向其中三名客戶提供虛假帳戶結單。
具體而言,證監會的調查發現:
證監會認為,莫犯有失當行為,並非獲發牌的適當人選。證監會在決定採取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莫持續超過12年以委託方式操作有關客戶的帳戶,受影響客戶因此蒙受合共接近300萬元的損失,以及她以個人資金向若干有關客戶支付超過120萬元作為部分賠償。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 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