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9月11日,香港證監會禁止新鴻基投資服務有限公司(新鴻基投資)及新鴻基期貨有限公司(新鴻基期貨)(統稱新鴻基)前持牌代表莫卓玲(女)重投業界42個月,由2026年9月11日起至2030年3月10日止。
證監會經調查後採取上述紀律行動。調查發現,在2009年至2021年期間,莫在未取得新鴻基七名客戶的書面授權下,以委託方式在他們的帳戶內進行交易。她亦在2015年7月至2020年9月期間向其中兩名客戶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帳戶資料,並於2021年1月及4月向其中三名客戶提供虛假帳戶結單。
具體而言,證監會的調查發現:
證監會認為,莫犯有失當行為,並非獲發牌的適當人選。證監會在決定採取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莫持續超過12年以委託方式操作有關客戶的帳戶,受影響客戶因此蒙受合共接近300萬元的損失,以及她以個人資金向若干有關客戶支付超過120萬元作為部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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