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恒鼎實業(01393.HK)公布,有關訂立重組支持協議及其條款,於2022年4月29日,公司、附屬公司擔保人及指導委員會訂立重組支持協議的第二份延期函件,據此,指導委員會、公司與附屬公司擔保人同意:(i)重組支持協議最後完成日期進一步由2022年4月30日延至2022年9月30日(或公司與指導委員會可能協定的有關較後日期);及(ii)倘公司於2022年9月30日(而非第一份延期函件所述的2022年4月30日)或之前未能獲得實施重組所需的所有必要股東批准,指導委員會可(除了由任何同意票據持有人所故意採取的任何行動)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終止重組支持協議。
除上文所列之外,重組支持協議的所有其他條款及條件仍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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