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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市委、市政府發佈了《南京市人才購實商品住房辦法》,新版的《辦法》與2020年版本的辦法相比較,在人才買房政策上出現不少變化,比如明確兩類企業人才中社保或個稅繳納的時間要求,碩士繳納6個月及以上,本科繳12個月及以上。對於弄虛作假騙取人才購房證明的情況,《辦法》明確取消人才的購房資格、收回房源等,同時還會嚴懲企業,將取消企業所有人才購房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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