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創業集團控股(02221-HK)公布,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經審核業績,收入8.37億元,按年跌18%。虧損2.96億元(2019年度虧損9266萬元),每股虧損51.61仙。不派末期息。
業績報告中提到,與持續經營有關的重大不確定性。
原文如下:
謹請注意綜合財務報表附註,當中顯示 貴集團於2020年3月31日錄得虧損淨額312,454,000港元及流動負債淨額287,452,000港元。於當日, 貴集團有債券、計息銀行及其他借貸合共279,533,000港元、貿易應付款項及應付保留金、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以及租賃負債合共394,689,000港元,計入流動負債,而 貴集團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為29,817,000港元。誠如綜合財務報表附註所載,此等情況及事件(連同綜合財務報表附註所載事項)顯示存在重大不確定因素,可能對 貴集團持續經營的能力構成重大疑慮。就此而言,我們並無修訂我們的意見。
有關保留意見的補充資料
核數師已就DSE應收款項及SPM應收款項發表有關應收款項的保留意見。下文載列有關上述保留意見的補充資料:
1. DSE應收款項及SPM應收款項的背景
為協助 閣下進一步瞭解DSE收購事項及SPM收購事項修訂條款的背景及性質以及管理層相應所作的決定,詳細事件時序載於2018年及2019年年報內的管理層討論及分析以及上文所述本公司日期為2020年6月29日的未經審核全年業績公佈中「策略性投資 — (i)印尼水力發電項目」一節。
2. 管理層的立場
本公司管理層(「管理層」)有關DSE應收款項及SPM應收款項於2019年3月31日作為應收款項的性質以及於2019年3月31日就該等款項確認的減值的立場載於2019年年報的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由於本集團已於本年度完成出售DSE應收款項及SPM應收款項,故管理層認為,除比較數字及2020財政年度的全年業績外,保留意見於2020年3月31日已解決,且有關事項將不再適用於本集團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
3. 對本公司的潛在影響
本集團已於本年度出售DSE及SPM全部股權,因此,有關DSE應收款項及SPM應收款項會計處理方式是否適當的限制已解決。然而,由於核數師無法取得足夠審核憑證以確定DSE及SPM交易於2019年3月31日的性質,故核數師未能信納綜合財務報表內有關該出售事項的附註以及本公司2020財政年度全年業績內的相關披露是否完整及準確。
4. 審核委員會的見解及管理層的立場
審核委員會已於2020年8月6日舉行會議,以批准本公司2020財政年度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於就有關交易進行獨立審閱及查詢後,審核委員會同意管理層有關DSE應收款項及SPM應收款項會計處理方式的解釋及立場,以及保留意見的解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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