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凱普松國際電子(00469-HK)公布有關法院訴訟的最新消息。於2020年7月30日,就該索償人之申請,香港法院向龍球有限公司及公司(統稱「答辯人」)發出「禁止在香港出售資產的禁制令」的命令,並向林金村先生及周秋月女士(作為答辯人之董事)發出通知。
根據禁制令,答辯人不得:
(i) 將彼等價值上限為37億日圓(或等值港幣2.73 港元)「列明金額」於香港境內之任何資產(不論是否於彼等名下,亦不論是否為彼等獨自擁有或聯名擁有)移出香港;或
(ii) 以任何方式處置或處理或減少彼等上限為列明金額於香港境內之任何資產(惟禁制令指明可能位於香港境外之任何資產除外)(不論是否於彼等名下,亦不論是否為彼等獨自擁有或聯名擁有)之價值。
具體而言,禁制令中的禁令包括以下資產:
(i) 任何答辯人之銀行賬戶資金;
(ii) 龍球有限公司對威達貿易有限公司及凱普松貿易(深圳)有限公司的應收賬款;及
(iii) 公司於中國台灣豐賓、龍球有限公司及禁制令所指明之公司之直接或間接股權或股本權益。
倘答辯人於香港的資產的無債務負擔總值超過列明金額,答辯人可在其仍於香港的資產的無債務負擔總值維持高於列明金額的情況下,將任何該等資產移離香港或可處置或處理有關資產。
此外,根據禁制令,公司須立即書面通知該索償人其所有於香港個別價值為10萬港元或以上之資產(不論是否於其名下,亦不論是否為其獨自擁有或聯名擁有),並提供所有相關資產之價值、位置及詳情。
禁制令之有效期將直至2020年8月7日(包括當日),即有關禁制令之進一步聆訊之提訊日期。
答辯人現就禁制令尋求法律意見。公司將於適當情況下如取得禁制令之任何重大進展時進一步作出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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