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27日消息,5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主席團第二次會議通過了《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憲法和法律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根據各代表團的審議意見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對草案共作了一百餘處修改,其中實質性修改四十餘處。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分組審議侵權責任編草案時,有委員建議將上述條款中的「有關機關」,明確為「公安機關」。
本次人代會上,有的代表也提出,高空抛物或者墜物行為危害公眾安全,公安機關有責任進行調查以查清責任人,建議將「有關機關」明確為「公安等機關」。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採納這一意見,將上述規定中的「有關機關」修改為「公安等機關」。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
下載財華財經APP,把握投資先機
https://www.finet.com.cn/app
更多精彩内容,請點擊:
財華網(https://www.finet.hk/)
財華智庫網(https://www.finet.com.cn)
現代電視FINTV(https://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