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證監會網站顯示,中證監近日發布了不予同意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的決定,為中證監首次否決擬登陸科創板企業的上市註冊。
中證監訊息顯示,恒安嘉新如再次申請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可在本決定作出之日起6個月後提交申請文件。若不服該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中證監申請行政覆議,亦可在收到本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至於被否決原因,中證監表示,7月18日至7月30日依法對恆安嘉新的IPO申請進行審閱時,關注到兩個問題。第一,是發行人將相關會計差錯更正認定為特殊會計處理事項的理由不充分,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發行人存在會計基礎工作薄弱和內控缺失的情形;其二是發行人未按招股說明書的要求,對相關會計差錯更正事項進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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