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榮暉控股(08213.HK)公布,公司接獲聯交所日期為2026年11月4日之函件,通知公司其作出決定,聯交所經考慮其可取得的資料後,公司未能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7.26條維持足夠的業務運作並擁有相當價值的資產支持其營運,以令公司股份得以繼續上市,並決定根據GEM上市規則第9.04(3)條於2026年11月16日暫停股份買賣。根據該函件,如股份暫停買賣,公司須重新遵守GEM上市規則第17.26條、達成聯交所可能訂明之任何復牌指引,並按聯交所信納之方式全面遵守GEM上市規則,股份方可獲准復牌。根據GEM上市規則第9.14A(1)條,倘股份連續停牌12個月,聯交所可取消股份上市地位。
根據該函件及GEM上市規則第4章,公司有權要求將該決定提交GEM上市委員會覆核。公司正在尋求外部顧問意見,並會積極考慮將該決定提交GEM上市委員會覆核。覆核結果(倘進行)尚不確定。在決定是否要求覆核該決定期間,公司股份將繼續買賣。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 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