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4月18日,据深圳市商务局网站发布,深圳市商务局17日印发《深圳市直播电商基地(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其中提出, 申请认定为直播电商园区运营主体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并在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且成立两年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其中直播电商企业及直播电商服务企业使用面积占比60%以上(直播电商企业使用面积占比50%以上);入驻直播电商企业和直播电商服务企业不少于20家;园区应具备基础的专业服务、公共服务、金融服务、人才服务等服务功能。
财华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华网及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content@finet.com.hk,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下载财华财经APP,把握投资先机
https://www.finet.com.cn/app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
财华网(https://www.finet.hk/)
财华智库网(https://www.finet.com.cn)
现代电视FINTV(http://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