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4月18日,据深圳市商务局网站发布,深圳市商务局17日印发《深圳市直播电商基地(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其中提出, 申请认定为直播电商园区运营主体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并在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且成立两年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其中直播电商企业及直播电商服务企业使用面积占比60%以上(直播电商企业使用面积占比50%以上);入驻直播电商企业和直播电商服务企业不少于20家;园区应具备基础的专业服务、公共服务、金融服务、人才服务等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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