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1月22日,為加強和規範土地儲備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規定,自然資源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聯合修訂了《土地儲備管理辦法》,現予印發。其中提到,各地應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土地儲備三年滾動計劃,合理確定未來三年土地儲備規模,對三年内可收儲的土地資源,在總量、結構、佈局、時序等方面做出統籌安排,結合城市更新、成片開發等工作劃定儲備片區,優先儲備空閑、低效利用等存量建設用地。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
財華智庫網(https://www.finet.com.cn)
現代電視 (https://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