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2月8日就设立虚拟资产场外交易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的立法建议展开咨询,4月12日截止。立法建议是当局建立稳健及透明的规管环境,让虚拟资产和Web3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香港政府2022年10月发表有关香港虚拟资产发展的政策宣言,表明在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的原则下,致力完善虚拟资产活动规管框架。就此,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设立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去年6月起运作,规管交易平台营运。
有见一些诈骗案件涉及虚拟资产场外交易营运者,当局认为需要在条例将该等场外交易服务纳入规管,以应对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风险,并保障投资者。
根据立法建议,任何人如在香港以业务形式提供任何虚拟资产与金钱现货交易服务,须向海关关长申领牌照;建议涵盖所有虚拟资产场外交易服务,不论有关服务透过实体店及/或其他平台提供。
此外,建议赋予海关关长权力,监督持牌人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合规情况,执行新制度的法定和规管要求;当局又建议提供过渡安排,让规管制度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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