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中國海洋石油(00883-HK)公布,考慮到因相關法律法規和外部環境的變化而有必要進一步明確及修訂現有不競爭承諾的有關條款,公司與中國海油於2020年10月13日訂立了補充協議,以修訂現有不競爭承諾的某些條款。董事會認為,補充協議及其項下對現有不競爭承諾之修訂乃按一般商業條款釐定,屬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由於中國海油於本公告日期間接合共擁有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約64.44%,故根據上市規則,補充協議及其項下對現有不競爭承諾之修訂須經獨立股東批准後方可作實。鑑於中國海油於OOGC及CNOOC BVI直接及間接持有權益,因此OOGC、CNOOCBVI及彼等各自的聯繫人將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批准補充協議及其項下對現有不競爭承諾之修訂的決議案放棄投票。
公司已成立獨立董事委員會,就補充協議及其項下對現有不競爭承諾之修訂向獨立股東提供意見,而新百利已獲委任為獨立財務顧問,就此向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提供意見。公司預期一份載有(其中包括)補充協議及其項下對現有不競爭承諾之修訂的進一步詳情、獨立董事委員會函件、獨立財務顧問新百利的意見函件連同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考慮並酌情批准補充協議及其項下對現有不競爭承諾之修訂的通告之通函將於2020年10月20日或前後寄發予股東。
補充協議及其項下對現有不競爭承諾之修訂的理由及裨益國際經濟衰退,貿易全球化受到挑戰,石油行業受到政治經濟等因素影響較大,公司發展面臨的外部環境異常嚴峻複雜。
在此環境下,如因適用的法律法規的原因,參與或從事現有或新業務將給公司或集團成員招致重大法律風險,集團需要採取措施避免或降低風險並保留業務機會。董事會相信,對現有不競爭承諾的修訂將為集團在特殊情形下避免或降低重大法律風險並保留業務機會提供靈活性,並將提升公司與中國海油之間的關係以及中國海油對公司的持續支持。董事會亦相信,補充協議所載的購買權將充分保護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並確保如獨立非執行董事此後認為開展此類業務符合本公司的利益且無重大法律風險時,公司能從事該等業務。
基於上述原因,董事會認為,補充協議及其項下對現有不競爭承諾之修訂乃按一般商業條款釐定,屬公平合理,且符合公司及股東之整體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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