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創業集團控股(02221-HK)公布,於2020年8月6日交易時段後,公司與配售代理訂立該協議,據此,在該協議的條款及條件規限下,配售代理有條件同意擔任配售代理,按竭盡全力基準在配售期內安排承配人認購將由公司發行的該等債券,金總額最高為2億港元。
公司擬將配售事項的所得款項淨額用作(1)一般營運資金;及(2)不時償還其現有借貸的財務資源。
誠如公司日期為2020年6月29日的公佈所載,於2020年3月31日,集團的未經審核流動負債淨額約為2.62億港元。考慮到2020年4月Vimab的已質押股份被執行,集團於2020年3月31日的流動負債淨額應因Vimab而減少約7200萬港元,當中包括流動資產及流動負債分別減少約7500萬港元及1.47億港元。
考慮到集團的現有財務狀況及表現以及未來責任,董事一直考慮各種籌集額外資金的方法,其中包括分別於2020年6月及7月配售及認購新股份,以加強集團的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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