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点击或按钮分享
2月26日,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發佈關於實施《東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貸款辦法》將於2020年3月1日起實施。《貸款辦法》主要變化包括,將公積金貸款最長貸款年限統一規定為30年;可商貸轉組合貸;進一步放寬貸款申請人條件,壓縮審批時限,對裝配式建築等三類情形給予上浮可調貸款,最高上浮20%。增加一個貸款限製條件,即計算還款能力的時候把家庭總債務同時考慮在内。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 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