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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新華社受權發佈證券法全文,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據新《證券法》第八十六條顯示,依法披露的信息,應當在證券交易場所的網站和符合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條件的媒體發佈,同時將其置備於公司住所、證券交易場所,供社會公眾查閱。此前《證券法》第七十條規定:依法必須披露的信息,應當在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的媒體發佈,同時將其置備於公司住所、證券交易場所,供社會公眾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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