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3日電(劉慧、楊淩偉)科創板運行“滿月”後的第一天,備受市場關註的《科創板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特別規定》23日發布。
證監會信息顯示,該規定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突出科創板制度的包容性和適應性,對科創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認定標準、發行定價機制、創新試點紅籌企業並購重組等重點問題作出規定。
規定明確,科創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實施註冊制,由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審核,證監會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報送的審核意見等相關文件後,在5個交易日內對科創公司註冊申請作出同意或者不予註冊的決定。註冊制的實施,將有效提升科創公司並購重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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