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600519-CN)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下發的《關於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媒體報道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投資者關註,控股股東成立營銷公司併全資控股情況下,是否擬全盤直銷經營上市公司的茅台酒配額,是否可能形成金額較大的關聯交易。就此,請公司控股股東說明在集團層面成立營銷公司的主要考慮、擬開展的商業活動及具體經營模式、是否有經營上市公司茅台酒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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