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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財政部網站12日消息,近日,財政部公布了《財政部關於修改<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進行了修改。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決定》有關問題答記者問時表示,《決定》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共修改8條、新增2條,主要是賦予了國家設立的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自主管理的權限,簡化科技成果轉化中的資產評估程序,同時明確了有關定價公開機制和故意低價處置國有資產行為的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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