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據央行發佈,中國人民銀行等11部門印發《關於金融支持建設北京(京津冀)、上海(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支持金融資源向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集聚。依託北京國家金融管理中心,發揮金融機構總部和資管高地優勢,支持北京承接國家級科技金融基礎設施落地發展,打造科技金融國際合作樞紐。支持北京證券交易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進一步強化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作用,提升科技保險服務功能。加快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完善金融基礎設施,提升金融機構全球競爭力,擴大金融高水平雙向開放,支持上海證券交易所打造面向全球的科創交易定價樞紐,搭建適配全球機構投資者的科創投資生態,著力提升覆蓋科技型企業全生命週期的投融資服務功能。依託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和大灣區國際金融樞紐優勢,推動深圳證券交易所加快建設具有創新市場特色的全球資產配置平台,支持粵港澳大灣區打造融通港澳、鏈接全球的產業金融中心和耐心資本形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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