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9月30日,据香港政府新闻公报讯,《2026年印花税(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将于10月2日刊宪,以落实2026至27年度《财政预算案》提出的措施,放宽企业集团内部资产转让的印花税宽免准则。
根据《印花税条例》,相联法人团体之间转让不动产或香港证券可获豁免印花税。现时,有关法人团体会被视为具相联关系,若两个法人团体的其中一方持有另一方90%或以上的已发行股本,或有第三个法人团体持有该两个法人团体各90%或以上的已发行股本。条例草案将放宽确定法人团体具相联关系的准则,除已发行股本,亦考虑其他直接或间接实益权益或表决权,并将有关持有门槛下调至75%。
特区政府发言人说:“由于一些新型企业没有发行股本,如有限法律责任合伙(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担保有限公司(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等,其他企业在行使对这些企业的所有权时,可能会使用股权权益、参与权益等直接或间接实益权益。条例草案放宽相联法人团体的定义,让这些新型企业亦受惠于集团内部资产转让的印花税宽免。”
“企业扩展和重组经常涉及企业内部资产转移,条例草案令更多企业受惠于相关印花税宽免,有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从而提升香港税制竞争力。”
条例草案将于10月14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和开始二读辩论。如获立法会通过,将适用于今年2月25日或之后签立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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