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0日,瑞士無菌包裝企業Wintipak AG發佈法律程序更新通知。通知顯示,2026年8月31日,依據香港國際仲裁中心(HKIAC)規則組成的仲裁庭作出決定,駁回豐景集團有限公司(Greatview Holdings Limited)(下稱「Greatview Holdings」)撤銷緊急裁決的申請,維持緊急裁決全部內容。
Greatview Holdings為紛美包裝有限公司(Greatview Aseptic Packaging Company Limited)(港交所:00468)(下稱「紛美包裝」)的全資子公司,其關聯方包括A股上市公司山東新巨豐科技包裝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NewJF Technology Packaging Co., Ltd.)(深交所:301296.SZ)。
Wintipak AG在通知中指出,紛美包裝於2026年8月17日發佈的季度更新公告僅披露了其自身及關聯公司發起的訴訟及仲裁,未提及Wintipak AG針對Greatview Holdings所提起的法律程序。
以下為Wintipak AG更新通知原文譯文:
本文所引用的英文原文來自Wintipak AG官網公開文件,譯文力求準確,但如有理解分歧,以英文原文為準。
關於在正在進行的法律程序的更新通知--Wintipak AG與新巨豐/紛美集團的糾紛
2026年9月10日
尊敬的客戶:
Wintipak AG發佈本通知,旨在向相關方更新公司與Greatview Holdings Limited(豐景集團有限公司)(下稱「Greatview Holdings」)之間的法律程序。
本通知特此援引Wintipak AG於2026年3月25日在公司官網發佈的題為《法律程序通知》(下稱「3月通知」)的公告。
Greatview Holdings是紛美包裝有限公司(Greatview Aseptic Packaging Company Limited)(港交所:00468,下稱「紛美包裝」)的全資子公司。
2026年8月17日,紛美包裝發佈公告,標題為《關於復牌狀態及繼續停牌的季度更新》(下稱「8月更新」)。該公告披露了GAPCL及其子公司發起的多項法律程序,其中包括針對Wintipak AG的法律程序。但8月更新未提及Wintipak AG針對Greatview Holdings所提起的法律程序。
根據3月通知所述,2025年12月,Wintipak AG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申請,並獲得一項命令,以執行2025年11月21日在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下稱「港仲」)主持的仲裁中針對Greatview Holdings作出(2025年12月16日更正)的緊急仲裁裁決(下稱「緊急裁決」)。香港高等法院於2025年12月30日作出命令(下稱「執行令」),強制執行該緊急裁決所授予的救濟措施。Wintipak掌握證據表明Greatview Holdings未遵守緊急裁決及執行令。
2026年8月31日,依據港仲規則組成的仲裁庭作出決定,駁回Greatview Holdings撤銷緊急裁決的申請,維持緊急裁決全部內容。
據此,緊急裁決自作出之日起即對Greatview Holdings具有約束力並完全有效,且持續具有約束力。
香港高等法院作出的、條款與緊急裁決相同的執行令仍然有效,持續對Greatview Holdings具有約束力。
緊急裁決及執行令要求Greatview Holdings遵守、並促使其關聯方遵守Wintipak AG與Greatview Holdings之間簽訂的框架協議。
具體而言,Greatview Holdings必須停止並不得從事違反框架協議特定條款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1. 聯系Wintipak AG的客戶招攬服務或業務;
2. 邀請Wintipak AG的客戶向Greatview Holdings或其關聯方下達框架協議範圍內的服務或業務訂單;
3. 與Wintipak AG的客戶簽訂合同或安排,向其交付框架協議涵蓋的產品。
Greatview Holdings還必須促使其關聯方(包括山東新巨豐科技包裝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301296.SZ)及其子公司)遵守框架協議,包括上述第1、2、3項。
Wintipak AG仍致力於保護其權利及商業利益,並將繼續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以根據緊急裁決及執行令行使其權利。鑑於 Greatview Holdings 不正當地拉攏客戶,Wintipak AG仍致力於支持其客戶回歸併繼續與Wintipak AG合作。Wintipak AG對因Greatview Holdings的不當行為而對其客戶業務造成的任何干擾深表遺憾。所有客戶如有任何疑問,均歡迎聯系Wintipak AG。
此致
Markku Vauhkonen
Wintipak AG首席執行官
來源:聰明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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