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RAFFLESINTERIOR(01376.HK)公佈,有關接獲一份通知函,有關針對鄭能歡(公司董事兼現任控股股東)就其未付服務費共計1000萬港元而採取的法律行動。董事會已接獲一間國際律師事務所代表申索人向公司發出並提請董事會垂注的日期為2026年5月20日的另一份通知函。
其中包括申索人有權全權酌情決定要求鄭能歡轉讓其於公司的控股權益,以收回契據項下所有未付服務費,共計3800萬港元。除第一份通知公告所述申索人針對鄭能歡採取的法律行動外,申索人已針對鄭能歡採取第二項法律行動,以強制執行其於諮詢服務契據項下的權利。倘申索人在其任何一項行動中勝訴,其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資產處置權。
董事會將繼續積極進行內部調查,並向鄭能歡作出查詢,同時正就資產處置權獲行使會否及何時導致申索人根據《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提出全面要約,以及此事會否導致公司證券交易進一步長期暫停買賣尋求法律意見。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 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