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11月6日,香港证监会今天在东区裁判法院针对陈海城及李宝程展开刑事法律程序,指二人使用欺诈计划,非法卖空28家香港上市公司股份,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00条。
证监会指称,于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12月29日期间,陈及李讹称陈持有足够数目的该28家公司股份,以支持透过陈在贝格隆証券有限公司的证券帐户发出的卖盘,但事实并非如此。结果,二人得以就相关公司的股份进行非法卖空交易,并获利约1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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