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阳光油砂(02012.HK)公布,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接获清盘呈请,呈请人为根据放债人条例(第163章)于香港注册的放债人,且呈请人曾为公司发行债券投资者。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已悉数清偿欠呈请人款项(法律费用除外)。公司亦接获Lin Zhi Cheng(“林”)发出,于2025年11月5日“有关拟在呈请聆讯中出庭的通知书”,林作为附带呈请人,就公司涉及港元$1,223,021.92财务责任提出呈请。林乃公司债券之第三方个人投资者。于本公告日期,公司已悉数清偿欠林款项(法律费用除外)。呈请人会尽快办理撤回呈请手续。
董事会认为,由于呈请人投资债券相关财务资料已于公司财务报表中记录,且上述债权人应付款项(不包括法律费用)已悉数结清,故上述债权人不会对公司财务表现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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