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阳光100中国(02608.HK)公布,于2025年7月7日收到一份由代表海通国际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和海通国际金融产品有限公司(“债权人”)行事的律师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78(1)(a)条或327(4)(a)条发出的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支付总额2.05亿美元及45万港币,该金额包括:根据2025年3月19日的同意判决书所应支付的款项,根据2025年5月15日汤林命令支付的款项,以及根据票据购买协议产生的利息(“债务”)。该法定要求偿债书要求公司于送达法定要求偿债书之日后3周內偿还该债务。公司现正就该法定要求偿债书內的债务积极寻求法律意见,并将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维护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同时,公司将与债权人协商债务重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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