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莊皇集團公司(08501.HK)公布,羅俊逸先生已獲委任為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審核委員會各自之成員,自2022年2月25日起生效。
現任公司秘書宋得榮博士已調任為公司聯席公司秘書,且不再擔任聯交所GEM上市規則第5.24條所指公司的授權代表及分別根據GEM上市規則第24.05(2)條項下及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所規定代公司於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書的授權代表,自2022年2月25日起生效。宋博士仍繼續出任公司執行董事。
緊隨宋博士之調任及不再出任上述職務後,董事會欣然宣佈,黃詩瑤女士,已分別獲委任為公司另一名聯席公司秘書、授權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2年2月2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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