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麒麟集團控股(08109.HK)公布,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接獲聯交所的函件,當中載列包括以下各項適用於該公司恢復股份買賣的條件(“復牌指引”):
1.撤回或撤銷該清盤令,以及免除清盤人的職務;
2.證明該公司符合《上市規則》第17.26條;及
3.向市場提供所有重要資料,讓該公司的股東及投資者可評估該公司的狀況。
聯交所進一步表明,倘狀況有變,聯交所保留修訂或補充復牌指引的權利。
根據《上市規則》第9.14A(1)條,任何證券如已連續停牌12個月,則聯交所可能將該證券除牌。以公司的情況而言,該12個月期限將於2022年12月12日屆滿。
公司股份已於2021年12月13日上午11時58分起在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停牌至另行通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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