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券時報12月5日報道,國家能源局近日下發《關於組織擬納入國家第二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項目的通知》,要求各省在12月15日前上報第二批新能源大基地的名單。《通知》要求,單體項目規模不小於100萬千瓦;堅持先進高效開發,鼓勵採用設備技術先進、發電效率高的風電機組和光伏組件;鼓勵建設集中式、共享式儲能,最大化發揮儲能效益。同時,落實項目業主、用地、環評、並網消納等條件,已核準(備案)且能夠在2022年開工建設,原則上能在2023年内建成並網,部分受外部條件制約的項目應能在2024年建成並網。市場分析,此次第二批大基地項目對於項目的單體規模、儲能配套、市場消納、並網利用率以及並網後利用率都提出了明確要求,不僅反映了政府對於新能源的發展決心和政策連續性,還反映了目前新能源發展重心由「量」到「質」,更加重視對社會電力需求的實際貢獻的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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