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華潤電力(00836.HK)公佈,於2021年7月20日,該公司直接全資附屬公司華潤電力投資與華潤信託訂立信託合約,據此,華潤電力投資同意將基礎資產委託予華潤信託,而華潤信託同意作為信託合約的受託人,為受益人的利益發行資產支持票據。
同日,華潤電力投資、華潤信託、國泰、中信證券、中信建投證券、光大、興業銀行及交通銀行訂立承銷協議,據此,國泰(作為主承銷商)及中信證券、中信建投證券、光大、興業銀行及交通銀行(各自作為聯席承銷商)均負責資產支持票據交易的承銷、後續資料披露及監督工作。除上述者外,各訂約方亦訂立各份交易文件以完成資產支持票據交易。
華潤電力投資將以與華潤信託(作為受託人及信託管理人)成立信託的方式,轉讓基礎資產予信託,以確保能向獨立投資者發行資產支持票據(轉讓事項)。透過資產支持票據交易自投資者籌集的資金將達本金總額人民幣20.05億元,並將由華潤電力投資收取。
由於基礎資產為項目公司將回收的可再生能源補貼應收賬款,故華潤電力投資須將自政府收取的任何有關補貼匯款予信託。 根據信託合約,於所有回購條件獲達成後,華潤電力投資將有權(並非義務)回購餘下的基礎資產。
華潤電力投資須定期向信託支付權利維持費,而該金額將由華潤信託(經扣除信託的管理費及相關稅項後)於相關付款日向受益人作出分派。各期間的維持費將等於相關應付稅項、信託資產所承擔的開支、優先資產支持票據的預期回報及次級資產支持票據的期間收益的總和。華潤信託須通知華潤電力投資有關維持費每筆款項的實際金額。儘管維持費將基於計算之時的情況而定,華潤電力投資預期,維持費總額將約為人民幣1.5億元。
基礎資產為項目公司將回收的可再生能源補貼應收賬款。該等應收賬款已根據交易文件轉讓予華潤電力投資。基礎資產包括1,141筆可再生能源補貼,涉及49間項目公司,遍佈中國14個地區,總金額達人民幣20.05億元。該等補貼的回收期由超過20個月至超過30個月不等。
華潤信託(作為信託合約受託人及信託管理人)將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信託資產。於信託生效後,基礎資產將成為信託資產,而華潤電力投資將不再於基礎資產擁有任何權利或權益。華潤信託將有權管理基礎資產。
華潤電力投資將自資產支持票據交易收取所得款項,金額為基礎資產的價值。華潤電力投資預期將就維持費承擔約人民幣1.5億元的開支。維持費為相關應付稅項、信託資產承擔的費用、優先資產支持票據的預期收益及次級資產支持票據期間收益的總和。根據對基礎資產現金回款情況進行的評估,預期維持費將約為人民幣1.5億元。 自發行資產支持票據收取的所得款項將用於償還其他金融機構貸款及其他用途(如適用)。
資產支持票據交易將加快回收與可再生能源補貼的應收賬款有關的資金,並補充該公司的營運現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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