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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西安市住建局發佈《關於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發佈機制的通知》。通知指出,西安市房產交易管理中心以住宅小區為單位,充分參考二手住房網簽成交價格、評估價格等因素,經調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在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平台發佈。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銷售服務人員不得以「學區房」「學位房」等名義炒作房價,不得誘導小區業主參與哄擡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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